Pan.

☠️图不可二改,二传请标出处

紐約之王


“當13歲的Jack Kelly,大名鼎鼎的曼哈頓之王,在街上撿到了一個髒兮兮的11歲小孩。他為他做了一副拐杖。”


 


      當Jack Kelly 13歲的時候,他已經在曼哈頓的大街小巷里奔波了三年。每天抱著幾十卷新鮮出爐的報紙,吆喝叫賣,用他自己獨特的方式佔領著這座骯髒的不夜城。那時候報童的數量還很少,所以他們的工作量比現在大很多,瘦小的小孩子利用靈活的身材走街串巷,盡是往大人到不了的地方鉆。13歲的Jack個頭不是最高大,但是滿臉的意氣風發倒是一點都沒有作假。在街頭打滾吃苦得來的經驗像一塊石頭,把他打磨得锃亮。曼哈頓已經開始流傳關於他的傳說,一個棕髪的小子,不僅報紙賣得頂好,把廢棄塔屋里住著的一群流浪小屁孩管理得井井有條,還講義氣,誰要是有困難找他幫忙準沒錯(而且泡妞技巧也不賴)。曼哈頓的孩子都極其崇拜他,對那些十幾歲的少年來說,沒有什麼比能跟Jack當上夥伴更酷的事了。


      那天運氣還可以,Jack拿到手的五十份報紙早早地就賣完了,他雙手塞在口袋里,腳步踢踏地走在街頭上,藍眼睛不安分地掃著路上的行人。他在考慮晚飯是隨便買點快要過期的麵包應付,還是用新賺回來的這幾塊錢好好犒勞下自己。可好像塔屋裡還有幾個孩子吃不飽,他的手在兜里攥緊了一些,好像還是多買些回去跟他們分著吃比較好。Jack愉快地吹著曲兒,對著經過的小姐女士拋媚眼,引得她們羞澀地掩嘴輕笑。


 


這對Jack Kelly來說不過是普通的一天。


 


      緊接著他聽見了前頭的小巷子里傳來一陣激烈的咳嗽,聽著像一只病懨懨的小狗,伴隨著幾下挨打似的悶聲。Jack垮下來臉,快步轉進了那巷子。他知道那方向是餐館的後廚區域,經常會有吃不飽的窮人去那兒乞求餐館施捨賣不出去的食物,但是流氓土匪也很多,所以打架事故層出不窮。13歲的少年正是最熱血方剛的時候,容不得人在自己地盤上受欺負的榮譽感使Jack總是衝動地為人出頭,今天也不例外。


      他看到幾個小流氓正圍在小餐館的垃圾箱旁,對著地上一個隱約的人影拳打腳踢,那人踡縮成一團用手臂保護著自己的腦袋,渾身抖得都忍不住,卻沒有一聲求饒。


      “喂!你們這些混蛋!”Jack氣沖沖地沖巷子里大喊了一聲,絲毫沒有猶豫地撿起地上一根看著還算結實的木棍,猛地往他們腦袋上掄去。紐約教會Jack如何打架,他學得很好。木棍不斷砸在那些混混的腦袋或者後背上,雖然他們年齡看著比Jack大些,但是卻不夠每日在人群中穿梭的他靈活,每每躲不開進攻,只能吃悶棍。不消幾下敲打,他們就只能哭天喊地的撒腿就跑。


      “沒錯!趕緊像老鼠一樣地夾著尾巴溜走吧!”Jack滿意地看著他們被打的屁滾尿流逃也來不及,把手上那根已經被打折的木棍扔在地上,發出一聲脆響。他得意洋洋地往逃兵的方向啐了一口唾沫:“沒有人能打得過曼哈頓大名鼎鼎的Jack Kelly,哼。”


      地上瘦小的人聽見他的名字便又抖了一下,他始終把自己卷成一團,像一隻貓一樣,Jack想。他慢慢地蹲下來往那人伸手,才輕輕觸碰到他的肩膀,對方便激動地掙扎起來,手腳並用地在他身上踢打。


      “嘿!嘿!我不會傷害你的!”Jack嚇了一跳,急忙跳開幾步,揮舞著自己的手以示友好。地上的人才警惕地把臉從手臂后露出來一些,他有一雙琥珀色眼睛,儘管臉上被血污沾了個遍,那雙眼睛卻依然閃亮得驚人。他眨巴著眼睛打量起Jack,仿佛在考慮他的可信度。Jack也在打量他的同時盡可能露出一點無害的微笑,緩緩往他那踱步。對方是個小孩,看起來大概只有9歲、10歲,瘦小得幾乎皮包骨,不然也不會絕望到要來翻後廚的垃圾桶。


      “我跟他們不是一夥的,”他蹲下來再次衝他伸手,對方依舊在他的觸碰下打著顫,但是這次他沒有反抗,只是好奇的眼睛一直跟在他身上,“我沒有惡意。”他把那個小孩扶起來一些,他被揍得很慘,身上的衣服也破破爛爛的染著血跡,整個人看起來糟透了。對方脆弱地靠在墻上喘氣,吭哧吭哧地像一隻破風箱,仍然一言不發。


      “呃,我叫Jack,Jack Kelly。”他蹲在他面前,自我介紹時不自覺地流露出一絲自豪,“你呢?”


      那小孩抬手用袖子上破損的布料默默擦了擦自己的嘴角,沒有理睬Jack那耀眼的笑容,Jack注意到對方往身下縮了一下腳。他盡可能的隱藏,但是Jack仍能看出對方的右腳被扭曲成讓人於心不忍的角度,他的眉頭皺了起來。


      這個傢伙估計是因為這條腿所以才被小混混們對上的。Jack相當清楚這座鋼鐵森林里的規則,就連他本人也是弱肉強食的產物。


      他迅速移開自己的目光以免讓他介意,開口時用上了揶揄的語氣:“喂,你叫什麼呀?”要說Jack有什麼絕活,那就要數他那些吊兒郎當的驚人玩笑,而他今天也不打算在這個小屁孩身上失手。“你該不會被野貓叼走了舌頭吧?”


      “你把我的拐杖弄壞了。”對方沒有接他的梗,只是有些可惜地看著他,抬手指了指地上已經被摔成兩半的可憐木棍。“不過謝謝你…Jack。”


      哦,原來不是個小啞巴,Jack想。他抱歉地沖對方聳了聳肩,“我可以給你做一個新的,保證更好使。”塔屋裡好像還有一些剩下的木塊材料,他馬上就能給他造個比那簡陋木棍更好用的拐杖。“如果你願意,又沒有別的地方可去的話,可以跟我回塔屋。”Jack提議道。


      “塔屋?”小孩困惑地眨了下眼睛,他沒聽過這個地方。


      “對,是我們這些報童住的地方。”Jack驕傲地挺了挺胸膛,“嘿!要是你沒有工作,也可以像我們一樣,給世界報送報紙!”


        報童,這個詞他聽過,大街小巷都流傳著他們的故事。傳說中的Jack Kelly與他面前的少年重合在一起,原來他就是那個Jack Kelly。他心動地亮了眼睛。


        Jack決定了,他喜歡這個傢伙,特別是對方的眼睛,它們仿佛跟他每晚在天台上看見的星星一樣閃亮。


      “你能有瓦遮頭,也可以吃飽,我們都會做你的兄弟,還能保護你!”Jack越說越激動,一把握住對方的手。


      “我可不需要保護!”


      “哇哦,對不起,我是說,”Jack難為情地用另一手撓了撓自己的臉頰,“我們很需要你這樣的人!沒幾個人能在挨胖揍時不求饒一聲,你是真正的勇士。”


      對方稀奇地抬眼,聽著像是諷刺的話但是Jack的臉上全是真摯和善意,他是真心這麼想的,這讓他噗嗤一聲笑出來,再也維持不住臉上那嚴肅。


    “如果你能給我做一副新拐杖,我就答應你。”


    “順帶一提,我叫Crutchie。”


      Jack挑起一邊的眉毛:“他們叫你小拐?”


    “咋了,我喜歡這個名字。”


    “我也覺得不賴。”


 Fin.


 


作者有話:這篇小短文的梗來源於湯不熱,已經在圖上貼了OP湯主,只是割點大腿給自己吃,重在參與,主要是想吃糖,沒有別的意思。人物不是我的,OOC全是我的,希望大家能吃下我的安利,去看1800s的賣報紙男子天團唱歌跳芭蕾搞事情hhhh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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